押车的车辆抵押贷款(抵押车过户注意事项)?

知识问答 (8) 2025-06-08 11:03:36

办理汽车抵押贷款,不押车,但是担

保公司要求我签一个买卖合同,抵押

车辆抵押贷款买卖合同

办理汽车抵押贷款,不押车,但是担保公司要求我签一个买

卖合同,抵押办理汽车抵押贷款押车担保公司要求我签买

卖合同抵押合同汽车租赁合同签

建议只签借款合同。

用车抵押贷款,却在贷款公司被签下了买卖合同怎么办很

正常,如果你还不了贷款钱,车子就被拍卖。

有银行抵押贷款的房屋,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您好,如

果对方不申请撤销一般有效,但如果因为银行实现抵押造成

买受损失的,出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一房四卖,这个比较符合诈骗的特

征了,除非你确实有证据证明没有非法占有债权人财产的意

图,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,这很难证明。

上述分析供参考,需准确帮助,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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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侧电话限仅北京地区拨打咨询,外地有委托代理意向也可

联系,接通后请先说明目的。

关于银行贷款抵押车辆,抵押合同解除后无法过户可以购买

吗不建议购买。

因为购买这样的车辆,购买者只得到车辆的使用权,而没有

完全的产权。国家规定车辆是以车管部门的登记为准的,登

记过户后,产权才完全属于现登记人。

所以不建议购买。

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去银行做抵押贷款吗住房抵押贷款申请

资料:

房产证(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

抵押的);

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;

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;

权利人的婚姻证明(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);

收入证明(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

及,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。);

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,请提供出生证;

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,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

行对帐单;

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,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

证明,(如另处房产证、股票、基金、现金存折、车辆行驶证

等等)。

抵押合同到期的抵押车,能买卖吗?如果想买,需要注意什么?

车子抵押贷款到期后把贷款还清到车管所注销抵押登记

就可以办理过户了

商业买卖合同能拿去银行贷款吗凭商业买卖合同是不能从

银行贷款的,必须有房产证及相关手续。

房产证抵押贷款给银行,可以签买卖合同吗可以购买的的。

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再交易,可采用三种方式:提前还贷、资

金监管、转按揭。

提前还款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,由房东自筹资金,

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,待银行释放抵押

权后再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。如此,房东取得了

该房屋的完全产权,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

成交易。

优点: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,买方没有支付房款,因此

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。

缺点: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,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

力或融资能力。

资金监管买方将支付的首期房款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

额,运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

(如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、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担保机构等),

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,消除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或房东缺乏诚

信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。如果买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偿

还房东的贷款余额,房东还可以委托一家担保机构提供垫资

的服务,补足差额。如此,仅需支付一笔垫资服务费,就可

以实现融资,进而完成交易。

优点: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资金障碍。

缺点:如果没有第三方全程监控资金动向,买方的首期房款

存在一定风险。

办理转按揭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,双方共同向房东的原

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转按揭手续。

优点: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,没有融资的压力,而是将房

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,通过变更抵押登记,将抵

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。

缺点: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,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。

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,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

的问题,两家银行之间是否能顺畅地配合,将是交易成败的

关键。因此,买卖双方在准备采取转按揭的模式解决上家购

房抵押问题之前,必须向相关方进行充分咨询,明确银行的

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。

在我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,我把他的贷款车拿去私人抵押贷

款,当时借了两万写了四万的借条,还签了买卖合借款人

以车辆作为抵押物向出借人借款两万,双方还签了与事实不

符的翻倍借款合同,以此形成的债权债务,还款期限之日借

款人按合同条款偿还债务,出借人却销声匿迹了。给你的策

略和措施是:以借贷(买卖)合同为凭据,到所在地人民法

院起诉他们,

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

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劳动者随时可解

除合同

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第三

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

合同:

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
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(三)未依法为劳

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
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

动者权益的;
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

效的;
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

情形。

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

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

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

告知用人单位。

参考内容:

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《劳动法》第

32条规定,有下列情唬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

位解除劳动合同:

1、试用期内的;

2、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

迫劳动的;

3、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

动条件的。

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?

劳动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

劳动合同:(一)在试用期内的;(二)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

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;(三)用人单

位采取搜身、体罚、侮辱等方式,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

的;(四)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、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

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;(五)用人单位拒不

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。

其中第(四)项是指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

报酬的,劳动生产环境、劳动保护措施等达不到法律法规规

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,危及劳动者生命、身心健康的。

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哪些第三十九条劳动

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
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

(三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

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

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

改正的;
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

合同无效的;

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

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,可以

解除劳动合同:

(一)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

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;

(二)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

仍不能胜任工作的;

(三)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

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,未能就变

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。

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? 劳动者单方解除

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和行使

特别解除权两种情形。

1、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

《劳动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

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”。即劳动者如要解除劳

动合同,除通过与用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和依法行使即时解

除权外,只要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知用人单位,即可单方

解除劳动合同。

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,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

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。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,单方解除

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,但必须提前 30 日通知用人单

位,以使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准备,避免影响其生产和经营,

且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,向用人单位承担责任。

劳动者的辞职权,亦即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权利的一项具体

化权利,是《劳动法》规定的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。《劳

动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的肯定

和具体化。此条文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

的弱者地位,维护劳动自主的权利。劳动力是劳动者用以谋

生并且储存和依附在劳动者身体内的一种能力。劳动者作为

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,首先拥有是否要让自己的劳动力与生

产资料结合以及与什么生产资料结合的决定权;其次拥有通

过订立解除劳动合同,选择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劳动力效

用的最佳岗位的权利。同时,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要求劳动

力能进行合同流动,以满足不同用人单位、不同就业岗位对

各种不同素质的劳动者的需要。《劳动法》第三十一条的规

定为劳动者行使自主择业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
2、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

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如果

出现了法定的事由,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

知解除劳动合同。由于即时辞职,用人单位在暂时无人顶替

辞职者岗位的情况下,会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影

响。因而,立法只限于试用期内或者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

的场合允许即时辞职。

根据我国《劳动法》的规定,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无条件

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许可性条件,仅限于下列情形之一:

(1)在试用期内。

试用期不仅是对劳动者是否胜任于工人的检验,也是对用人

单位的劳动条件、福利待遇、生活环境方面的检验。在试用

期内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,劳动

者只是作为用人单位的“试用”人员,从事一些临时性、辅

助性的工作。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

仍有选择的权利,如果认为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

所介绍的情况不符,或认为工作岗位不适合自己的特长、爱

好,或出于其它原因,都可以随时提出辞职。规定劳动者的

择业自主权,又不致于对用人单位的工作、生产造成太大的

影响。

(2)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

动。

所谓“暴力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以身体强制的手段强迫劳动

者为用人单位劳动。所谓“威胁”是指用人单位以将要实行

暴力或劳动者的其他损害为强迫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劳动的

手段。所谓“非法限制人身自由”是指采用拘留、禁闭或其

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劳动者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

自身身体活动的自由。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在劳动者自愿劳动

的基础之上,用人单位通过对劳动者施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

他强制方法,强迫劳动者为其劳动,则与此精神相悖。在劳

动关系中,劳动者仍依法享有基本的人身自由,其中包括法

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完全人身自由和法定工作时间之内的有

限人身自由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人身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,

任何人不得侵犯。任何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劳动

者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为其劳动,劳动者不仅可以随

时解除......余下全文>>

什么情况下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? 第三十八条

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
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

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
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

动者权益的;
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

效的;
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

情形。

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

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

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

告知用人单位。

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既然签了合同,

办了入职手续,那么从理论上和法理上来说,都应该提前 3

天提出辞职申请。

不过,如果双方达成一致,那么可以不必提前申请,因此,

你可以去找你的主管提出申请,要求辞职并且是否可以明天

就不上班,如果对方同意,那么就办理离职手续,如果不同

意,就等3 天。

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?

第三十一条

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

单位。

第三十二条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

合同:

(一)在试用期内的;

(二)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

强迫劳动的;

(三)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

劳动条件的。

用人单位有什么情形下,劳动者无需告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

合同 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存在《劳动合同

法》第 38 条的情况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

事先告知用人单位,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(每服务一

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)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

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

劳动合同:

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
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

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
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

动者权益的;
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

效的;
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

情形。

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

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

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

告知用人单位。

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

付经济补偿:

(一)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;

(二)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

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;

(三)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;

(四)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

同的;

(五)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

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

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;

(六)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、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

同的;
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

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

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

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
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

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,向其支付经

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,向其支付

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。

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

二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
根据《劳动法》,有下列()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

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。 这个真的很细,应该考试只

会考到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吧。

BC 肯定是对的。

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

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

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

告知用人单位。

E 的话,可以解除,但是需要理由。意思我认为就是需要通

知到用人单位,就可以解除。前提是需要有理由,并通知。

也算即时解除

问题问的是: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,所以E 也是对的。BCE

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兼职也是要签合

同的 兼职人员合同

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兼职也是要签合同的? 对的,只要跟用人

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,就有义务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并购买

保险,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,属于强制保险,因此你可以

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,无果的情况下,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

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,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。

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,比如工资条,工牌等。

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.

兼职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属于全日

制用工,兼职合同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,从事非全日制用

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

同;但是,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

履行。劳务合同和兼职合同是合法的,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

需要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进行签订,非全日制用工双方

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,劳动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,非全日

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。

终止用工,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
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:

(1)主体资格不同。

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,即用人单位,另一

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,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

人;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、组织、公

民,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、组织。

(2)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。

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,还存

在着人身关系,即行政隶属关系。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,

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,服从其安排,遵守其规章制度等,

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。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

在财产关系,即经济关系,彼此之间无从属性,不存在行政

隶属关系,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,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,

各自独立、地位平等。

(3)主体的待遇不同。

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,还有保险、福利待

遇等;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,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。

(4)报酬的性质不同。

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,具有分配性质,体现

按劳分配的原则,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,其

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、定期的工资支付;因劳务合

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,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,完全由

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,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,商品价格

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。

(5)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。

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,为了保护劳动者, 《劳

动法》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,如必须为劳动

者交纳社会保险、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

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,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,不

得协商变更。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,当然双方

可以约定上述内容,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。

(6)适用的法律不同。

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、经济法调整,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

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。

(7)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。

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,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。

如劳动合同的解除,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,用人单位解

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《劳动法》规定的条件等。劳务合同受

国家干预程度低,除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,

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,由

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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